Marbury v. Madison - 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确立的标志性案例
设计者: 张以熙
网页结构搭建与语义化标记
样式设计、动画效果与响应式布局
交互功能实现与动态内容
界面原型设计与用户体验规划
采用响应式网页设计(RWD)方法,确保在不同设备上均有良好体验。运用渐进式信息展示策略,通过卡片式设计、标签页和交互动效,将复杂的法律内容分层呈现,降低认知负荷。
分析马布里诉麦迪逊案的教学需求,确定内容结构和交互方式,规划信息架构。
创建线框图和视觉原型,确定色彩方案、排版和整体视觉风格。
实现网页交互功能,包括标签页切换、卡片悬停效果和响应式布局。
整合所有法律内容,进行跨设备测试和性能优化,确保内容准确性和可访问性。
After losing the 1800 election, Federalist President Adams hastily appointed numerous Federalist judges before the transfer of power (the "Midnight Judges"). William Marbury was commissioned as a justice of the peace, and his appointment was complete but not delivered due to time constraints. The newly inaugurated Democratic-Republican President Jefferson ordered Secretary of State Madison to withhold these commissions. Marbury sued directly in the Supreme Court under Section 13 of the Judiciary Act of 1789, seeking a writ of mandamus against Madison.
The core legal issues of the case can be summarized in three interconnected points:
法院审查立法和行政行为合宪性的权力
命令政府官员履行法定职责的法院令状
正式授予官职或权力的文件
法院审理案件的法定权力
法律或行为符合宪法的程度
政府权力在立法、行政和司法部门间的分配
美国司法系统的最高审级
最高法院的负责人
由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
1789年确立联邦法院系统的法律
法院直接审理案件的权力,而非上诉审
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权力
涉及宪法解释和应用的法律领域
负责执行法律的政府分支
负责解释法律的政府分支
负责制定法律的政府分支
为后续类似案件提供指导的司法决定
与宪法规定相抵触的
法院为纠正错误而采取的措施
已经获得且受法律保护的权利
政府各部门相互制约与平衡的制度安排
政府必须遵循公平法律程序的宪法要求
美国联邦层面的法院体系
法院解释和适用法律的权力
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地位的原则
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
通过法律程序获得的补救措施
其诉讼程序被永久记录的法院
对宪法条文含义的理解和阐释
宪法作为国家最高法律效力的表述